——天津圣运律师代理违法强拆行政诉讼案件:当事人自建经营用房被城管认定违建并作出责令拆除决定,当事人已提起诉讼。案件审理期间,城管直接作出强拆决定并实施拆除。本案核心争议:即便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诉讼未完结阶段行政机关能否直接实施强拆?天津圣运律师事务所代理本案,二审法院判决确认城管强拆行为违法。
胜案结果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判决:确认城市管理部门强制拆除林先生房屋的行为违法。
案件基本信息
被告:城市管理部门
原告:林先生
委托诉讼代理人:天津圣运律师事务所律师
涉案地点:福建省
案件类型:行政诉讼(确认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审理法院: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一、案件背景:自建经营房被认定违建,诉讼期间房屋遭城管强制拆除
林先生系福建省某村村民,在村内建有自建房屋,房屋用于生产经营。当地开展环境整治项目,城管部门认定该房屋属于违法建筑,向林先生作出责令拆除决定。 林先生对该责令拆除决定不服,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案件还没有审理终结、未出裁判结果时,城管部门另行作出强制拆除决定,并组织人员将林先生的经营房屋拆除。 林先生认为,即便案涉房屋被认定为违建,在诉讼程序尚未审结的情况下,行政机关不能直接实施强拆。林先生委托天津圣运律师事务所,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城管强拆行为违法。
二、案件核心争议:被认定违建的房屋,在当事人就限期拆除决定提起诉讼期间,城管部门能否直接实施强制拆除
庭审中城管部门答辩称,案涉建筑属于违法建设,依法可以实施拆除。 天津圣运律师团队当庭提出,依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针对违法建筑物强制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行政机关不得实施强拆。行政强制执行权必须由法律设定,没有法定强制执行权的机关,只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能自行组织强拆。本案林先生已经针对责令拆除决定提起诉讼,城管在诉讼过程中实施强拆,缺乏法律依据,强拆程序严重违法。
三、律师办案思路:从强制执行法定职权、强拆时间节点、证据固定三个维度锁定违法点
天津圣运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收集全部文书、现场影像证据,搭建诉讼主张。 第一,厘清行政强制执行的法定权限规则。依据《行政强制法》第十三条,行政强制执行只能由法律设定;法律没有授予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之后,只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能自行实施强拆。天津圣运律师向当事人释明,并非认定违建就有权直接拆除,要看行政机关是否具备法定强拆职权。 第二,抓住诉讼期间禁止强拆这一关键程序规则。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当事人针对限期拆除决定提起诉讼,属于法定维权期限内,行政机关不能实施强制拆除。本案强拆发生在诉讼审理阶段,此时责令拆除决定效力待定,城管直接实施拆除,程序严重违法。 第三,固定强拆全套证据。天津圣运律师团队收集责令拆除决定书、强拆决定书、房屋拆除前后照片视频、室内物品清单、沟通记录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强拆发生于诉讼期间。天津圣运律师团队深耕征地拆迁领域,对拆违类强拆案件程序违法认定要点把握精准。
四、法院裁判观点:强拆决定已被撤销,据此实施的强拆行为无合法依据,确认违法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认为,城管部门作出的强制拆除决定已经被生效判决撤销,基于该强拆决定实施的拆除行为,丧失合法基础。法院最终判决,确认城市管理部门强制拆除林先生房屋的行为违法。
五、本案裁判核心要点:拆违不能跳过法定程序,诉讼期间原则上不能实施强拆 法院裁判阐明,认定违建不等于可以随时拆除。即便建筑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当事人已经提起诉讼的,在诉讼程序终结前,行政机关不能实施强制拆除。无职权机关自行强拆,或者在诉讼期间强拆,都属于程序违法。
六、《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法条解读
对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强制拆除,行政机关应当先行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才可以依法强制拆除。当事人一旦启动复议或者诉讼,就进入法定救济窗口期,一般不得强拆。
七、判断城管能否实施违建强拆的审查要点
城管的强拆职权要看地方性法规是否明确授权。部分地区地方性法规授予城管对违建的强制执行权;很多地区城管仅拥有行政处罚权,没有强制执行权,这种情况下不能自行组织强拆,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八、拆违完整法定程序清单
合法拆违流程包含:立案调查、现场勘验、听取陈述申辩、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催告履行、发布拆除公告、作出强制执行决定,满足法定条件后方可实施拆除。缺少任一环节,都可能构成程序违法。
九、诉讼期间强拆的例外情形
诉讼期间原则上不停止行政行为执行,但针对违建房屋的强拆,房屋一旦拆除将造成无法挽回的财产损失,实务中一般不能在诉讼期间拆除。确需继续执行,行政机关要向法院申请停止执行除外,未经批准不得实施强拆。
十、强拆案件证据留存清单
强拆前后房屋照片、视频;责令拆除决定书、强制拆除决定书;室内物品清点记录、财物受损照片;强拆现场录音录像;沟通记录。强拆发生后第一时间固定证据,防止证据灭失。
十一、确认强拆违法之后,行政赔偿的赔偿范围
强拆行为被确认违法后,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赔偿,主张直接损失:房屋建筑价值、屋内物品损失、经营用房的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费等。违法强拆的赔偿标准,不能低于合法征收对应的补偿标准。
十二、强拆案件起诉期限规则
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强拆行为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强拆发生后,建议尽快启动维权,时间越久,证据越容易丢失。
十三、"以拆违代征收"的识别方法
征收项目推进过程中,征收方不开展正常征收补偿谈判,转而以环境整治、违建认定为由拆除房屋,就是典型的以拆违代征收。遇到该情形,优先核查强拆主体职权、拆除程序,不必先纠结房屋是否属于违建。
十四、实务中拆违常见违法套路
常见情形:未催告、未公告直接强拆;当事人诉讼期间强行拆除;没有法定强制执行权,自行组织强拆;夜间、法定节假日实施强拆。这些都属于程序违法情形。

十五、律师点评
天津圣运律师事务所律师提示广大被征收人:很多人存在误区,一旦房屋被认定违建,就认为行政机关可以直接拆除。事实上,就算房屋确属违建,强拆也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 遇到以拆违名义拆除房屋,优先核查两点:实施强拆的机关有没有法定强制执行权、强拆发生的时间是否在复议或诉讼期间。很多案件无需纠结房屋实体性质,仅凭程序违法就可以确认强拆违法。确认强拆违法是维权的第一步,后续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赔偿,争取合理赔偿。
天津圣运律师事务所
专注于行政法律服务领域,在征地拆迁、宅基地纠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方面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如果您有相关法律问题,欢迎联系天津圣运律师,咨询专线:18502688682 或 022-24165877,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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