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运律所 · 只为被拆迁人维权
全国法律咨询热线 18502688682
座机咨询 022-24165877

拆迁胜案

Boutique Cases

当前位置:首页 > 拆迁胜案 > 福建
拆迁胜案

以真实拆迁案例,见证每一次成功维权

2026天津圣运胜案:上级答复不能替代下级履责,法院责令分局处理
来源:   作者:
——福建省厦门市康女士向某局申请书面公开拆迁许可、用地预审、征地批文及公告等四项材料,分局收文后以"上级局已一并答复"为由未自行处理。天津圣运律师代理提起不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职责之诉,法院审理认为上级答复未说明系代表一并答复、制作机关仍负有法定职责,被告未能举证已自行处理,构成不履行法定职责,判决责令某局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处理。2026年,天津圣运结合本案说明:谁制作谁公开,上级答复不能当然替代下级机关履责。

胜案结果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作出行政判决书,经审理认为,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规定,原告申请信息中的征地预先通告由被告集美土房分局制作,被告作为行使辖区土地行政管理职权的机关,负有依申请作出相应行政处理的法定职责;上级机关的答复未说明系代表被告一并答复,被告又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已对原告递交的申请进行处理和答复,构成不履行法定职责,明显不当。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
  1. 责令被告当地某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对原告康女士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处理;

  2.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案例基本信息

原告:康女士(被征地拆迁人)
被告:当地某局
委托诉讼代理人:天津圣运律师事务所律师
涉案地点:福建省厦门市 
案件类型:行政诉讼(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
案号:(2015)集行初字第×号
代理律师:天津圣运律师事务所律师
审理法院:福建省厦门市某区人民法院

一、案例背景:一次申请四项材料,分局收文后未自行答复

康女士系福建省厦门市某社区居民。为核实自己房屋被征地拆迁的合法性,康女士于3月27日向当地某局邮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以纸质文本形式公开四项材料:一是房屋拆迁许可证及其申报材料;二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三是征地批文(包括征地红线图);四是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被告于同年3月28日收到申请,此后远超15个工作日,未对其收到的申请作出处理。

二、当事人对履职答复的疑问与质疑:上级答复能否替代,原告起诉要求分局履责

被告辩称,原告在向其申请的同时也向厦门市某局提出相同申请,市局收文后反馈并要求其处理;被告系市局下设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无论由市局还是其本人答复都能满足需要,故对外以市局名义答复符合规定,且已通过市局告知书提供征地预先通告、用地预审意见书复印件,电话中也告知由市局一并答复,请求驳回诉请。
康女士及天津圣运律师不予认可:依照"谁制作谁公开"原则,由被告制作的征地预先通告应由被告公开,市局的告知书不能视同被告作出答复,被告未履行自身信息公开义务,请求确认不履责行为违法、判令被告公开所申请信息,并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三、法院认定

法院认定之一:制作机关负有法定公开职责,不能以隶属关系推脱

法院认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信息的机关负责公开,从公民、法人处获取的信息由保存机关负责公开。原告申请获取的征地预先通告,其制作机关正是被告集美土房分局;被告作为行政机关,对相对人的信息公开申请负有依法作出行政处理的法定职责。

法院认定之二:上级答复未载明一并代理,被告举证不能构成不履责

法院指出。当地某局作出的告知书并未说明系代表市局与被告一并答复,被告又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已对原告递交的申请进行处理和答复;被告收到申请后未依照条例分情形答复、按申请人要求形式提供、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其行为已构成不履行法定职责,应予纠正。

四、法院判决:责令某局十五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作出处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的规定,法院判决:责令被告集美某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对康女士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处理;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1.jpg

五、律师点评:谁制作谁公开,上级告知不等于下级免责

天津圣运律师表示,本案的争点不在"有没有人答复",而在"该谁答复、是否依法答复"。结合厦门这起案件可以看出,政府信息公开遵循"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申请人向制作机关提出申请,该机关不能仅凭自己是上级局的分支机构,或上级局曾给过一份告知书,就主张义务已被吸收;上级答复若未载明系代为一并处理,不能免除制作机关自身的法定职责。
天津圣运律师进一步指出,申请涉及拆迁许可、用地预审、征地批文、补偿安置公告等多项材料时,机关还应逐项区分属于公开范围、不予公开、信息不存在或不属本机关公开,分别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不能只挑其中部分材料提供、其余沉默。

六、天津圣运律所提醒:多事项申请逐项答复,制作机关不得借上级推脱

天津圣运律所提醒,2026年申请征地拆迁类政府信息时,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申请表逐项列明所需文件(拆迁许可及申报材料、用地预审、征地批文与红线图、征地及补偿安置公告),并写明纸质形式要求,留存邮寄与签收凭证;
第二,向制作、保存机关分别提交申请,上级机关的告知书不当然免除下级机关职责;
第三,收到申请的机关超15个工作日未处理,或仅由上级笼统答复、未逐项回应的,可提起不履行法定职责之诉;
第四,举证责任在行政机关,主张已答复、已代为处理的须提供书面证据;程序把握不准的可寻求专业行政法律帮助,天津圣运律师专注行政领域纠纷,协助当事人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天津圣运律师事务所 专注于行政法律服务领域,在征地拆迁、宅基地纠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方面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如果您有相关法律问题,欢迎联系天津圣运律师,咨询专线:18502688682 或 022-24165877,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解决方案。 --- *本页面仅用于律师办案作用系依据裁判文书及办案过程客观陈述,个案结果因案情而异,不构成任何形式的结果承诺。


  2026-10-21    25

律师团队

专业律师团队 · 为每一个案件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锦旗合照

一面锦旗 · 一份认可 · 每一份信任都值得珍惜
FAQ

保存图片,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 18502688682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

关闭